关于下达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
www.hnedu.gov.cn 发布时间:2018-08-06 16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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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财教指[2018 ] 67号 关于下达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 |
: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,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18〕34号)、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》(湘财教〔2012〕75号)精神,现下达你单位(市、州、县)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(详见附件)。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“2050201学前教育”,政府预算经济科目、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详见附件。 根据《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<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>的实施意见》(湘发〔2016〕7号)等文件精神,本次下达中央资金时,已对我省深度贫困县和2018年脱贫摘帽县实施倾斜。各地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湘财教〔2012〕75号文件要求,认真组织、切实做好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,及时足额安排应由地方承担的补助资金,保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。在确定资助对象时,要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、城乡低保家庭幼儿、孤残幼儿、烈士子女、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、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,并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。
附件: 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中央资金分配表
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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